湖南:到2022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480万人
时间 2018-11-07 14:48:11     浏览16
到2022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8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万人;新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大省的意见》,为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勾勒出发展蓝图,按下技工大省建设“快进键”。

  到2022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80万人

  《意见》明确,将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办学质量。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到2022年,基本形成办学规模适合市场需求、专业结构适应产业发展、校企融合贯穿办学过程、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社会服务功能健全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48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60万人。

  充分调动企业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经费的共担机制,共同打造“湖湘工匠”品牌。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培养理论与实践一体、专职与兼职结合的职业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实施“湖湘青年蓝领培育计划”。此外,我省将加强各类职业培训载体建设,到2022年,新建设3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0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意见》明确,鼓励各级政府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将定期评选10名“湖南省技能大师”、30名“湖南省技术能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省企业引进外省“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世界技能大赛获金、银、铜牌的高技能人才,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安排在关键技能岗位工作的,可由当地财政给予一定的引才补助,并参照我省高层次人才的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和服务。

  贯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意见》指出,将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的一线工程技术类高技能人才,经单位考核推荐,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职称评审(考试)。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并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对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分配形式,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髙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薪酬、休假、体检、培训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将完善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办法,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构建以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具备创新能力、现场解决问题能力和业绩突出的一线优秀技能人才,经企业认可,可以破格晋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

  在世界技能大赛夺金牌将奖50万元

  根据《意见》,我省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打造“湖南技能大赛”品牌。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群团组织广泛开展职工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支持各地、各部门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对省级一类竞赛前三名和省级二类竞赛第一名,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湖南省技术能手”,对纳入年度规划的省级行业竟赛,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赛事补贴。积极鼓励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世界技能大赛主、副集训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支持,对省级技能大赛竞赛基地给予一定补助。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得金、银、铜牌、优胜奖的选手,由省人民政府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对培养获奖人员的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代表我国参赛的选手及其专家教练团队分别给予5万元奖励。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