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丨最低工资标准从无到有:提高到1130-1580元/月
时间 2018-11-21 16:10:25     浏览29

改革开放4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全省人社系统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作为、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人社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全面增强,书写出一幅温暖幸福的民生答卷。

  40年来,我省最低工资标准从无到有,提高到了1130元/月-1580元/月;1995年-2011年,全省年社会平均工资由4797元增长到34586元。11月19日,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奇介绍40年来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情况,省人社厅新闻发言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长永,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黄赞佳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透露,40年来,全省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初步显现。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劳动关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固定工制度到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根本转变。我们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不断完善配套法规制度,加强执法检查,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劳动者权益,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工作推进成效明显。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推进,最低工资制度逐步完善,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的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初步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逐步健全。1995年-2011年,全省年社会平均工资由4797元增长到34586元;2000年-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8128元增长至65994元;最低工资标准从无到有,提高到了1130元/月-1580元/月。

  发布会透露,我省协商协调机制建设加快推进。进一步了规范劳务派遣许可、特殊工时许可,推进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园区评选推荐,做好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备案等工作。

  我省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不断强化。省、市、县三级建立了以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总召集人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制定应急周转金管理试行办法,积极防范欠薪引发的社会风险,从源头上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近年来,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近5年累计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共计31.8亿元;建立人社、公安、住建部门联动机制,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00余件,立案400件。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多元格局已经形成。1986年,恢复中断30年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此后,不断加强调解仲裁组织建设,扩大劳动争议处理范围,完善处理程序,建立了“协商、一调、一裁、两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近年来,我们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裁审衔接,出台仲裁办案若干标准和终局裁决适应标准,每年发布十大典型案件,统一规范办案尺度,提高办案质量,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0%以上。

转自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