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时间 2022-03-07 16:21:53     浏览136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体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共党员优先;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4. 文字功底较好,并有一定计算机能力,会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5. 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方法

请应聘人员于2022年3月8日前,将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后发送至38550288@qq.com,纸质材料交至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办公楼409办公室。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最高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在国内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学校推荐信或就业推荐表;②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

(4)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不接受在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名。

三、资格审查

学院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 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 考试方式

该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基础、学科专业知识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举止仪表、综合分析、专业技能,总分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官网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聘期2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首次聘期2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待遇标准按照湘潭大学兴湘学院有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731-58292059(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办公室)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湘潭大学兴湘学院

2022年3月3日